赫山区有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9.4万人,耕地面积(水田)55.4万亩。常年粮食播种面积102万亩,粮食产量40万吨左右,是全国首批100个商品粮基地县之一。近几年来,赫山区根据中央、省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总体部署,加强粮食基地建设,积极开拓和培育市场体系,使全区粮食产业化经营取得长足发展。
一、粮食产业化经营现状
赫山区粮食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粮食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行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形成粮食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加速推进了粮食产业化经营步伐,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明显成效:
(一)粮食产业化经营催生龙头企业迅速壮大。依托雄厚的粮源优势和种粮农户的积极参与,粒粒晶公司经过几年的市场拼搏、品牌创业和整合多方资源,龙头品牌效益日益显现。2004年粒粒晶公司收购“粒粒晶”品牌原粮3万余吨,加工“粒粒晶”品牌大米1.35万吨,销售“粒粒晶”品牌原粮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7860万元,创利税240余万元。品牌效益比常规大米大幅提高,“粒粒晶”品牌大米按比较效益每吨增值过100元。
粒粒晶公司的迅速壮大,辐射带动了全区粮食市场向优质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凸现出粮食产业化经营规模的雏型。据调查统计,2004年全区加工经营粮食1万吨以上的规模民营企业有31家,占全区134家民营粮食企业的23.1%,31家规模民营粮食企业年加工粮食46.5万吨,占全区民营粮食企业加工总量113万吨的41.2%。这些规模民营粮食企业加速市场跟进步伐,极力打造自有品牌,不但全部办理了QS标志,取得了市场准入资格,还有11家拥有了国家注册的大米商标,另有8家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在已注册的大米商标中“相知”、“太邱香”、“金鹰”、“湘水芙蓉”、“天曙”等品牌大米年销量都在5000吨以上,每个品牌年销售收入均过1000万元。
(二)粮食产业化生产基地已成规模。坚持把基地建设作为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一个基础环节来抓,使以粒粒晶公司为龙头的基地建设得以快速推进,在规模化、集约化、区域化发展上有较大的突破。牌口、欧江岔、泉交河、八字哨、羊角、白石塘、凤凰湖等7个主产粮乡镇参与基地种植的品牌优质稻达10.3万亩,占全区优质稻种植面积的12.3%,占这些乡镇粮食播种面积的33.8%。其中粒粒晶公司基地建设面积10万亩,分布以上7个乡镇。基地建设分紧密型和松散型两种模式。紧密型基地建设分布在牌口、白石塘、羊角、凤凰湖、欧江岔5个乡镇,面积2.4万亩,经营方式采取“四统一”,即由公司投入40万元统一供应“粒粒晶”专用种子;统一生物植保,由公司按种植面积提供鸭苗数量(每亩15只)、围网面积、鸭棚配置、诱蛾灯具线路建设;统一由农业局与基地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播种、栽培、病虫害防治等农业技术指导;统一订单合同收购内容,约定种植农户每亩向“粒粒晶”公司按质量、数量交售品牌原粮。松散型基地建设分布在泉交河、欧江岔、牌口、八字哨、羊角等乡镇,基地面积7.6万亩,对这些松散型种植基地满足供种需求,提供产销信息,定期技术指导。
两种不同的基地建设模式由于投入和服务的差异,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经营效果。紧密型建设基地面积2.4万亩,收购基地原粮占全年总收购量的70%,合同履约率近80%。而松散型建设基地面积7.6万亩,仅收购品牌原粮0.6万吨,占总产量3.04万吨的19.7%。
(三)粮食产业化经营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经过几年的粮食产业化经营,农民看到了参与粮食产业化经营带来的实惠。2004年参与农户日益增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区龙头企业及国有粮食企业带动参与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2.84万户,占农村居民总户数的17.36%。参与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的种粮农民比未参与的每亩增收110元,按此计算,全区参与基地建设的农户共计增收1287.5万元,同时每亩降低农药支出费用15元,共计节支154.5万元,两项共计增收1442万元,户平增收507.7元,人平增收139.9元。欧江岔粮食购销公司在牌口乡前进村建设生态稻谷基地,该村1240人,水田2800亩,种植生态稻湘晚籼11号2500亩,产量1000吨,交售粮食部门750吨,价格每100斤98元,比非生态稻湘晚籼11号每100斤86元增收12元,亩平增收96元,加上养鸭收入亩平增收106元,全村共计增收26.5万元,人平增收213.7元。
农民积极参与粮食产业化经营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民营粮食加工业提供了提升产业的丰厚粮源。2004年粒粒晶公司收购品牌原粮3万余吨,通过加工增值和品牌技术含量增值吨米利润达200元,比非品牌大米增收近100万元。规模民营粮食企业竞相参与粮食品牌建设,2004年他们采取灵活的方式,从粮食产业化建设基地收购“粒粒晶”品牌原粮0.8万吨,通过自有品牌加工品牌大米0.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创利110万元,其中通过品牌增值近50万元,占品牌创利的45.5%。他们还选购“湘晚籼11号”、“13号”、“两优培九”等高档优质稻20余万吨,用于加工自己的品牌大米,取得了明显的经营效益。
(四)粮食产业化经营推动主导产业升级,拉动了相关产业发展。粮食是赫山区的主导产业,为把这一产业做大做强,推动粮食产业化经营的高质量,高水平扩张,粒粒晶公司及规模民营粮食企业瞄准市场需求,适应品牌大米加工技术改造的严格要求,加大设备更新与添置的投入力度。2004年“粒粒晶”公司投入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00万元,建成现代化储粮仓库5栋,仓容3.5万吨;在加工体系建设上,他们完善工艺,优选设备,合理操作,提高优质成品的出品率。公司3个米厂光设备更新改造就投入600余万元,使大米加工工艺水平大幅度提升,由过来大米加工清杂、砻谷、碾白、成品清理等简单工艺增加到现在的脉冲除尘、精选、抛光、色选、电子打包等9道工艺,基本具备现代化大米精加工的工艺要求。粒粒晶公司三米厂是公司与民营合资的企业,今年初投入220万元购入全套先进设备,生产两月有余,收回投资35万元,预计今年底可基本收回投资。仓储环节注入了高科技手段,公司投入220万元购置高水份粮食烘干机一台,日烘干高水份稻谷300吨,稻谷水份由18点降至15点以下,目前公司已将6000吨高水份稻谷水份降至13.8%,计划将这批粮食用于品牌原粮断档期7-9月加工增值,确保市场需求,提高粮食保鲜度。规模民营粮食企业也加大了投入,2004年有8家企业增置了精选、色选、抛光等设备,以求品牌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粮食产化化经营的发展壮大,拉动了相关产业发展。一是全区粮食流通市场从事粮食运输业的大货车有50多台,年完成粮食及副产品运输量30余万吨,还有不下100台的手拖从事粮食贩运、糠壳运输等业务。其中专事粒粒晶品牌的原粮、成品粮及副产品运输的大货车8台。二是运输市场的繁荣与大米加工、装卸搬运、包装彩印、糠油加工、饲料加工、土石方施工、餐饮、运输中介等行业发展并驾齐驱,持续走旺。据不完全统计,仅粮食加工、装卸搬运就提供了2600个就业岗位,测算全区全年这些岗位的工资收入达2490万元,人平9500元左右。
(五)粮食产化化经营整合了市场资源,提高了龙头企业和规模民营粮食企业市场辐射效能。着力提高自身粮食品牌在市场的覆盖率,是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规模效益的关键环节。以“粒粒晶”品牌为龙头,民营粮食企业自有品牌相伴跟进,使赫山品牌粮食运销触角伸向东南各省区。粒粒晶公司凭着完善的营销网络,品牌信誉的优势,经营方式的相对灵活,2004年其品牌大米在长沙“新一佳”超市及其连锁店销量达0.8万吨,占这一超市年粮食销量的50%。还在步步高、沃尔玛、家润多、爱丽丝等超市设有销售专柜,销量也达到相当比重。同时,他们还拓展福建、浙江、武汉、广西、广东市场,并取得较好业绩,其中打入武汉一大型超市,年销量达1000吨。民营粮食企业以本地优质粮食品种为依托,打出自身的品牌,创造无形资产,通过在包装上注明注册商标,QS标志,具体产地,公司名称或字号及精包装把粮食推向省内外市场。由于品牌信誉的保障,经营方式的灵活,销售价格的合理,销往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区和本省长沙、怀化、衡阳等地区都有较为稳定的客户,去年销量12万余吨。东风大米厂与省外10余家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运销关系,2004年加工“太邱香”品牌大米1.4万吨,销往省外的福建彰州、福州、厦门、泉州和广东汕头1.3万吨,占总销量的92.8%,实现经营额4600万元,创利税近150万元。
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成效有目共睹,但经营的总体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带动实力较弱,还存在一些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总体规模单一,带动实力有待增强。在一个年粮食播种面积过100万亩,产量近40万吨的产粮大区,靠一家粒粒晶公司来推动全区粮食产业化经营显得势单力薄,品牌粮食年收购量仅占稻谷总产量的9.01%,占农民出售商品粮总量2.9亿斤的24.9%。单一的龙头企业缺乏基地建设的竞争机制,加上上级对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不够、财政支持十分有限以及自身实力的制约,很难全局性的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提质升级。
2、订单粮食合同内容缺乏透明,合同履约率低,种植技术不规范,造成基地建设进展缓慢,运行质量不高。基地建设单位与农户很少订立正式的产销合同,而是通过乡村签定合同或口头相互承诺,参与农户不知订单内容,只是凭公司人员或乡村干部口头承诺,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参与者的生产和履约的积极性;其次是个别村干部和部分农户对订单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缺乏履约严肃性,造成合同履约率低。牌口一个村2004年产粒粒晶品牌稻谷350吨,交粒粒晶公司仅20吨,比例为5.71%,其余大部分交宁乡储备库。再是个别农户为保险起见,未按农技人员指导擅自施用农药,虽然这种现象极少,但对品牌的质量将造成不良影响。
3、参与农户经营规模小,很难适应全面、高效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的要求。赫山区虽是产粮区,而湖区、丘区各占一半,全区人平水田面积0.9亩,重点产粮乡村人平水田1.5亩左右,由于农户经营规模小,土地流转缓慢,导致农村富余劳力外去打工较多,从事田间管理的有相当部分管理粗放,导致品牌原粮质量难保障。白石塘乡槽门湾村有130户主要劳动力农闲时在外打工,占全村总户数的33.4%,这些户主外出打工后疏于田间管理,防治病虫害和禾苗除杂明显逊于其他农户,对保证基地品牌原粮高产和纯度均有一定影响。
二、工作建议
(一)大力扶植粮食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一是建议由粮食牵头,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向省市申报一批加工规模较大,精加工技术装备达到较高水平的规模民营粮食企业加入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行列,使他们成为带动粮食基地建设,激发农户主动参与粮食产业化经营,扩大赫山粮食品牌市场占有率的“产业龙头”;二是通过粮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协调兰溪粮食市场民营粮食企业在粮食加工、经营、创建品牌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政府反映祈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粮食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三是组织和引导规模民营粮食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粮食加工的装备技术水平,形成产品系列,提高品牌档次,进一步扩大知名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二)不断加强粮食基地建设,引导农民适度规模经营。基地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赫山粮食市场体系较完备,流转网络较发达的现状,建议全面扩大基地建设面积20万亩,把基地建设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培育市场、调整效益格局等手段激发农户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要适当扩大规模经营,提高种植规模效益,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为引导农民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保护农民承包权的基础上,把粮食产业化基地建设与引导农民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主要采取社会化服务,区域化种植等办法扩大农户经营规模。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流转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如农户间相互转包,农户自愿退出承包田,由种田能手集中经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股田制”等办法,逐步形成千丘万块的良田被整合起来,种粮农民与龙头企业紧密合作的规模经营局面。
(三)加大诚信建设力度,提高基地建设与农户双方的诚信度。乡村两级要引导农民在积极参与的同时,适时公开订单合同订立种植的品种、收购价格、种植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取信于民。加大诚信教育力度,使农民遵循合同的有效性和制约力;基地建设单位要兑现承诺,按合同订立内容严肃履约,以求生产者、经营者相互信赖,提高基地建设的运行质量。
(四)国家要加大对粮食产业化经营的资金扶持力度。赫山区是产粮大区,土壤肥沃,灌溉条件优越,种植稻谷有悠久的历史,实现粮食产业化经营的诸多条件具备。建议对龙头企业在品牌定位、市场准入、项目建设、资金信贷等方面予以优惠,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双赢。
(五)打造兰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创新交易模式,提升交易档次。过来由于信息不对称、物流不通畅,使销区和产区粮食交易成本费用偏高。为此,区粮食局已与广州华南粮食交易中心达成合同意向,拟在我区建立兰溪米市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商务交易形式,降低粮食流通成本,增强我区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达到节约费用、衔接产销、合理配置资源、拓展区域发展空间的目标,为此建议财政、税务、工商在相关方面予以政策扶持。
(作者单位:赫山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