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rss阅读地址

加强粮食经纪人管理 促进粮食有序流通

来源:桃江县粮食局 作者 :符 洋 莫跃群

  近年来,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粮食企业购销网点收缩;农村粮食经纪人应运而生,并且在保障粮食收购及市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有组织地引导和规范粮食经纪人队伍,促进粮食流通有序,笔者对桃江粮食经纪人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引发出一些思考。
  一、目前我县粮食经纪人队伍现状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以来,我县的粮食经纪人队伍呈现出如下特点:
  1、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较快。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粮食经纪人473人,分布在全县15个乡镇,772个村。其中: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67人,占14%;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31家,占总数的6.5%,与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桃江分库以及桃江县大正粮油购销公司等股份制粮食加工企业签订委托收购合同的134人,占28.3%。
  2、粮食经纪人年龄结构与文化程度不一。据调查统计,全县粮食经纪人队伍中在年龄结构方面:年龄在60岁以上的15人,占全县粮食经纪人总数的3.2%,40-50岁的255人,占54%,40岁以下的203人,占42.9%。在文化程度结构方面,中专以上37人(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占5.7%,高中文化程度的121人,占25.6%,初中文化程度的175人,占37%,小学文化程度的140人,占29.6%。
  3、粮食经纪人收购数量份额增加。国企改制后由于原有购销收购网点收缩,粮食经纪人成为了国有粮食控股企业和中储粮企业的购销网络。近年来,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桃江分库,积极发展当地粮食经纪人队伍,制定激励机制,拓宽了粮食收购市场,每年轮换的中储粮15000余吨,粮食经纪人收购12750余吨,占85%。
  4、粮食经纪人作用显著。我县的粮食经纪人主要由当地经济头脑比较活跃的农民、个体粮食加工经营户和原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组成。他们以自己的经纪活动促使粮食流通实现对接,成为联系生产者、收购者、经营者和加工者的桥梁和纽带,其作用明显:一是方便了农户售粮。粮食经纪人通过上门收购粮食装包、过磅、装车等服务,解决了部分农民因劳力不足、售粮难的问题;二是解决了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网点少,人员缺的矛盾。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收购网点由过去的49个减少至2个。即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桃江分库、桃江县大正粮油购销公司,上述2个国有粮食企业仅靠自身力量已经不能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形势掌握粮源。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发展壮大,缓解了企业收购网点不够,收粮人员不足的矛盾,确保了中储粮入库和轮换。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从事粮食经纪人的农民在农忙时干农活,农闲时从事粮食经纪活动增加收入,与此同时,通过粮食经纪人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传递农村市场信息的载体作用,促进了农民增收。四是扩大了就业门路。一方面一部分农民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另一方面也为一部分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寻找了新的就业门路。如原武潭中心粮站下岗职工劳广武,2006年从事粮食经纪活动,通过帮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桃江分库和其他粮食加工企业代收粮食,年收入1.2万元左右。
  二、当前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粮食经纪人队伍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产物,还处在初级阶段,因此存在明显的不足和问题。
  1、少数粮食经纪人从业道德行为有待规范。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中发现,少数粮食经纪人在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中,克斤扣两损害售粮农民利益,在送交国家粮库时,掺杂使假,损害粮食收储企业的利益。
  2、少数粮食经纪人粮食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在粮食经营活动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压级压价,其收购粮食的价格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损害了种粮农民利益。
  3、部分粮食经纪人规模小、组织松散、素质低。我县目前的粮食经纪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组织松散,并且部分粮食经纪人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从业业务素质低等原因,致使收购的粮食质量达不到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造成粮食经纪人与委托企业相互扯皮。
  4、部分粮食经纪人在从事收购粮食活动中,无序竞争。由于我县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较快,在收购季节,粮食经纪人与粮食经纪人之间、粮食经纪人和非粮食经纪人之间,为争夺粮源开展无序竞争,造成粮食收购质量下降。
  5、粮食经纪人经营粮食资金短缺,运输交通工具简陋。由于我县从事粮食经纪人其主体是部分农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资金相对缺乏。据调查,每户的粮食收购周转金不足1万元,其运输工具大多载重量在2吨以下,以三轮车和手扶拖拉机为主,费用高,利润低微。
  三、对发展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几点思考
  农村粮食经纪人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新生事物。笔者通过对桃江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情况的调查,对培育、引导、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提出如下思考:
  1、实行粮食经纪人资格准入制度,规范粮食经纪人从业管理。粮食经纪人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必须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准入手续,实行从业管理。目前因粮食经纪人活动大多是直购直销、边购边销或承担国有粮食企业委托收购,经营条件相对简陋,本小利薄,不具备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条件,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委根据农村粮食经纪人活动的实际,对粮食经纪人从业资格条件作出相应的规定,规范粮食经纪人从业经营行为。
  2、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对粮食经纪人的经营活动实行监督管理。粮食经纪人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属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范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是要对本区域范围内从事粮食经纪活动的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同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引导和教育粮食经纪人注重职业道德,树立诚信的经营理念,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收购活动,做到竞争有序、服务优质、价格合理,不发生损害售粮农民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粮食经纪人的收购行为进行巡回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行为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3、引导和发展粮食经纪人开展规模经营,加强粮食经纪人内部经营管理。针对目前粮食经纪人经营量小、设备简陋、效益不高的实际,一是引导粮食经纪人组建联合体或协会,加强粮食经纪人之间的联系,协助、做大经营规模。二是粮食经纪人要主动与粮食经营企业联系,实行订单收购,增加经营规模。三是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帮助鼓励粮食经纪人树立信心、增加投入;支持粮食经纪人改善设施,利用先进实用的运输、通讯和交通工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扩大经营规模。
  4、建立粮食经纪人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粮食购销市场信息管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现有粮油网络,完善粮食购销市场信息管理,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为粮食经纪人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使他们能够及时获取粮油信息,增强市场反应能力。帮助有条件的粮食经纪人建立信息网络,开展网上购销和电子商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展粮油产品市场营销,提高经济效益。
  5、加大粮食经纪人政策扶持力度,对粮食经纪人的发展实行目标管理。粮食、财政、工商、技监、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发挥部门各自优势,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免除相关税费,协调有关部门关系,争取小额收购贷款,无偿提供粮食收购检测工具。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设立“粮食经纪人奖励基金”,年初要制定工作目标,年终按目标管理内容对收购量大、质量好、农民满意的粮食经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简介:
  符    洋,桃江县粮食局副局长;
  莫 跃 群,桃江县粮食局法规监督检查股股长。
  通讯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建设中路5号。
  联系电话: 2691861        邮政编码:413400

相关链接:
  • 国家五部委要求敏感地区确保10天以上粮油储备
  • 商务部:粮食价格基本平稳 水产价格小幅回落
  • 湖北、湖南棉籽价格保持稳定
  • 湖南部分地区稻米市场趋涨
  • 12月上旬国内市场面粉零售价格小幅上涨
  • 理性看待“粮食产业化”
  • 蔡建宇局长深入市直国有粮食企业调查研究
  • 2008年全球大米产量将小幅增长
  • 2008年展望:联合国粮农组织预测粮价持续高企
  • 南北港口玉米价格均有所回落
  • 本站声明:

    ①本网是服务“三农”,服务社会的公益性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立即改正。
    ② 本网登载资料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涉及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同本网联系。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5 益阳市粮食局 益阳市粮食行业协会  网站备案证:湘ICP备05002141号
    网站总监:蔡建宇  副总监:蔡泽华 电话:(0737)4223026
    网站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粮食局院内  E-mail:zhouhuilovecjy@tom.com
    技术支持: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